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确保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按时准确建立,现将2010-2012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微调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准备
请通知2010-2012级家庭情况发生变故的学生,利用暑期及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以便信息微调。
二、微调原则
微调原则上只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重大疾病等突发性致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调整,且保持学院总的入库学生比例基本不变。
三、微调程序
需要微调的学生先填写西北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修改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然后以班为单位报各学院负责资助管理的老师,各学院负责资助管理的老师要审核申请微调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党委副书记严格把关签字审批,将确需信息变更的学生名单汇总表及相关审核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通过后,学院方可进行微调。
四、微调时间
2013级新生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束,认定系统初选的结果下达各个学院后,可对2010-2012级家庭经济困难入库学生进行微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