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学生奖贷补专题
奖学金政策问答
问题1:你校奖学金设置情况怎样?
答: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三大类。学校奖学金包括单项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主要有品德优秀奖、学习优秀奖、科技创新奖、文体优胜奖、从师(业)技能奖、模范干部奖、外语成绩优异奖、学习进步奖,高考成绩优异奖;综合奖学金主要有国家励志奖学金、三好学生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学院奖学金根据各学院实际制订评定细则实施。
问题2:你校2013年奖学金评定情况怎样?
答:2012-2013学年度我校获得奖学金7500余人次,获奖金额近1000万元,获奖学生比例接近60%。
问题3:你校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1、具有西北师范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勤奋学习,勤俭节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弘扬正气;艰苦奋斗,情趣健康;3、本人需提交奖学金评定的书面申请和有关材料。一年级学生除参加高考成绩优异奖的评定,不参加其他学校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的评定。
问题4:哪些情况无奖学金评定资格?
答:1、本学年内受到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处理者;2、本学年内延修者;3、本学年休学者。
问题5:你校奖学金的评定程序是什么?
答: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初审、学校审核、表彰奖励。
问题6:你校奖学金在什么时间进行评定?
答:学校奖学金与学院奖学金评定同步进行,每年9月份开始评定。
问题7:校级“高考成绩优异奖”的获奖条件是什么?
答:学校专门设立高考成绩优异奖,由学校招生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牵头负责,会同学生工作处,每年对高考成绩优异的新生予以表彰奖励;奖励人数不超过当年招生总数的1%。奖励金额:分别给予6000—20000元的奖励,奖励总金额每年不超过30万元。
问题8:校级“品德优秀奖”的获奖条件是什么?
答:在校内外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事迹突出者;或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每学年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00小时,助人为乐,事迹突出者;或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成绩显著,有其他事迹突出者。奖励金额:2000元。
问题9:校级“学习优秀奖”的获奖条件是什么?
答:学生本学年课程成绩平均绩点在3.0以上,无补考;本科三、四年级学生必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奖励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5%;奖励金额:3000元。
问题10:校级“科技创新奖”的获奖条件是什么?
答:在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三等(铜牌)以上奖励;或科研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B类以上,含B类);或获得发明专利;或出版专著。奖励金额:4000元。
问题11:校级“文体优胜奖”的获奖条件是什么?
答:本学年在省级及以上各类文体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奖励。奖励金额:个人奖励2000元;团队(2人以上)参赛获奖根据具体情况给予3000—10000元的奖励。
问题12:校级“从师(业)技能奖”的获奖条件是什么?
答:本学年在学校、学院举办的从师(业)技能大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奖励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1%。奖励金额:2000元。
问题13:校级“模范学生干部奖”的获奖条件是什么?
答: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年,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绩突出;学习勤奋努力,学业成绩列本班前30%,无补考;奖励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1%。奖励金额:2000元。
问题14:校级“外语成绩优异奖”的获奖条件是什么?
答:1、非英语专业学生获奖条件:国家四级英语考试成绩在568分以上(含568分),或国家六级英语考试成绩在497分以上(含497分)。2、英语专业学生获奖条件:英语专业四级成绩良好以上且本学年第二外语成绩达到90分以上。奖励金额:2000元。
问题15:校级“学习进步奖”的获奖条件是什么?
答:本学年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在班内排名与前一学年相比提高20%,无补考;奖励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5%。奖励金额:1000元。
问题16:“三好学生奖学金”的获奖条件是什么?
答:本学年获得品德优秀奖;本学年获得学习优秀奖;本学年获得其他单项奖学金。奖励金额:6000元。
问题17:“校长奖学金”的获奖条件是什么?
答:在校期间,共获得两次以上(含两次)三好学生奖。奖励金额:8000元。
问题18:能否同时参评单项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
答:本学年度内学生获得多项单项奖学金,奖励金额累加计算;同时获得多项单项奖学金和多项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奖励金额累加后与各综合奖学金相比,依据“就高”原则只享受最高额度,其余奖项只享受荣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度内不能同时获得。
资助政策问答
问题1:西北师范大学都有哪些资助政策?
答:我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同时实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各项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问题2:国家奖学金是怎样评定的?
答:中央政府出资设立高校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5万名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同样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问题3:国家励志奖学金是如何评定的?
答: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问题4:国家助学金是怎么评定?
答: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高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全国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问题5:国家助学贷款如何申请?
答: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为鼓励金融机构承办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建立贷款风险分担机制,财政(高校)对经办银行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我校主要设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模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问题6:我校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怎么补助?
答: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资助内容包括: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年人均6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问题7: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如何补偿?
答: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产生的利息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从2011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补偿或代偿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对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施学费资助,学生每学年实际缴纳学费高于6000元的按6000元资助,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缴纳的学费资助。
问题8:我校勤工助学是怎么付给报酬的?
答: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当影响学业,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学生参加校内固定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适当上下浮动。学生参加校内临时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小时计算,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人民币。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的酬金标准不低于学校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额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进聘用协议。
问题9:我校有无师范生免费教育?
答:从2011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实行特殊教育专业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并补助生活费。
问题10:我校有无绿色通道?
答:为切实保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问题11:我校有无其他社会资助和奖学金:
我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了明德奖学金、苏纪英助学金、阳光助学金、资生堂集团奖助学金、胡氏教育奖助学金、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基金、应善良助学金等20余项奖学金、助学金,资助金额从1000元-5000元不等,每年大约奖助570人左右。学校还专门设立临时困难补助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问题12:初次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答:初次申请学生(首贷)申请流程为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
初次申请所需材料: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