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上午,甘肃省第七次见义勇为英雄和先进分子表彰大会在宁卧庄宾馆大礼堂召开。会议表彰奖励了全省涌现出的2个见义勇为群体和17名先进个人。我校体育学院2014届体育教育专业毕业生郝峰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甘肃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作了先进事迹交流发言。
郝峰说, 他阻止小偷行窃是做了一名当代大学生应该做的事情,自己用实际行动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了正能量,荣获“甘肃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使他倍受鼓舞,将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取得更大的进步。
郝峰,男,汉族, 2014届体育教育专业毕业生,现供职于兰州某中学。2013年11月28日,他在阻止三名小偷行窃时不幸被刺伤住院。郝峰同学在他人财产受到不法侵害的紧急关头,不畏强暴、挺身而出,彰显了当代大学生无私奉献、勇于担当的精神风貌,在高校和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他用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正气之歌,是当代大学生的优秀代表。曾先后荣获兰州市安宁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陇南市道德模范、西北师范大学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