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寄语
2017级新同学:
母亲河畔,秋高气爽。陇上毓苑,再添新枝。
在最美的年华里相遇,是我们彼此都要倍加珍惜的缘分。亲爱的2017级新同学,在这里,我们代表全校三万多名师生员工,欢迎你们的到来!
信息时代,相信大家在录取之时,就已经对这所学校有了深入的了解,我们就不在这里赘述她的荣光和成就。即便没有太多的认识,接下来的几年里,作为西北师大的主人,你将慢慢和她融为一体,休戚相关,荣辱与共。当然,这所地处边陲的百年学府,也将用母亲般朴实无华的怀抱,仔仔细细地接纳你,了解你,培育你,成就你。
就在你们准备行囊之际,习近平总书记15日在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的大学生回信中,希望青年一代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在亿万人民为实现中国梦而进行的伟大奋斗中实现人生价值,用青春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历史的华彩篇章。
作为西北师大人,我们也希望你能在人生的旅途中,恪守初心,让生命拥有纯度;恪守善良,让生命拥有宽度;恪守正义,让生命拥有硬度。如此,在黄河岸上的这所校园里,无论是扎实的学识,还是不渝的精神;不管是丰厚的阅历,亦或是甜美的爱情,你都会不虚此行;如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将来离开的时候,你的身上,就会打下这所大学独一无二的烙印——“知术欲圆、行旨须直”。
来吧!2017级新同学们,我们有理由相信,当你带上美好奔赴远方时,沿途一定会有鲜花烂漫!
二○一七年八月
2017级
本科新生报到须知
一、报到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日期来校报到。报到时准备8张一寸近期同底片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以便办理各种证件。
2.报到日期:2017年8月22日、8月23日全天;报到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学生餐饮文化中心(原西苑餐厅)。
3.新生在来校报到途中,一定要注意乘车、人身及财产安全。凡因事(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事先向新生所在学院请假(病假要有医院证明,事假要有所在街道、乡镇证明),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4.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赴兰州火车站的火车票(享受学生票优惠待遇);8月22日、8月23日每天7:00—21:00,学校在兰州火车站、兰州西客站、兰州客运中心、兰州汽车东站、兰州汽车南站、兰州中川机场设有接待站,新生可乘学校的接站车直接来校报到;自行来校的同学,可乘坐公交车来校(兰州市内乘131路车到培黎广场后步行到学校或乘1路车到西站后换乘B1路车到西北师大站下车即到)。
5.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务必通过微信扫描通知书报到联上二维码关注“西北师范大学”公众号进行预报到,通过网银、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在线缴纳学费,及时获取入学报到及个人住宿、分班等最新信息。
二、缴费
1.普通本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甘肃省发改委统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实行预收结算制,基本学费标准及缴费方式请参照《2017级新生缴费须知及银行卡使用说明》。
若收费标准变更,则各类收费按甘肃省发改委新标准执行。收费咨询电话:0931-7971665。
2.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及甘肃省高等学校后勤管理研究会《关于公布2017年具备全省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集团购买准入供货企业名单的通知》(甘教后研〔2017〕1号)等文件精神,全省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并由学生根据招标采购价格购买,据实结算。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品目为:被胎×1、褥胎×2、被套×2、床单×2、枕巾×2、枕套×1、枕芯×1,共7类11件物品,价格为389元/套。以上用品学生自愿购买,也可自行携带。
3.新生报到时需准备大学四年公共课和一年级专业课教材费,文史类约1200元,理工类约700元。入学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到教材中心购买。
三、其他事宜
1.户籍关系
新生入学时可根据本人的意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入学时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学生,毕业后可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直接从原籍将户口迁移至工作地落户(须符合当地准入条件)。
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户口迁移证上应注明本人身份证号,否则不予落户。
(2)户口迁移证右下角应盖有迁出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备注栏内应盖有证明户口性质的印章:“农业”、“非农业”或“城镇户口”。户口迁移地址为: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
(3)户口迁移证不得有任何涂改,凡填写有误的,要重新更换新的户口迁移证,私自涂改的迁移证无效。户籍咨询电话:0931-7971374。
2.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
(1)甘肃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在县级招办领取考生档案,入学报到时交考生所在学院。其它省份考生档案按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统一邮寄或者自带。
(2)党员须转接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出。甘肃省外考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明“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具体去处写“西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甘肃省内考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明“西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团员要持团员证及团员档案材料来校接转组织关系。
3. 资格复查
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及体检复查,对冒名顶替、不符合入学条件或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2017级新生
报到注册简明流程
1
1)
报到日期:2017年8月22日、8月23日全天(提前报到不予接待)。
2
报到地点:西北师范大学学生餐饮文化中心(原西苑餐厅)。
3
携带材料: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8张一寸近期同底片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1
前往报到地点在所在学院迎新办公点报到,领取资料袋。未缴纳学费的新生请进入西北师范大学微信公众号“微门户”-“新生服务”-“财务服务“-”网上统一支付平台缴费”进行学费缴纳,如有疑问前往“财务处缴费服务点”咨询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校园卡新生请前往“校园一卡通办理点”办理校园卡。
5
前往“校园卡充值处”充值,并选择开通手机圈存和城市公交功能。
6
前往兰天公寓所在楼宇管理室领取钥匙入住。
致2017级新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新生家长:
您好!
在这丰收的金秋时节,您踏着一路风尘,满怀喜悦和希望将孩子送到学校。在此,我们对您和孩子选择了西北师范大学表示衷心的感谢!对您培养出品学兼优的好孩子表示诚挚的敬意!百年学府热忱欢迎你们的到来!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西北师范大学在百余年的发展历程中,始终秉承“爱国进步,诚信质朴,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师大精神,励精图治,拼搏进取,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高素质人才,为甘肃乃至西部教育事业的振兴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2009年3月16日,甘肃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签署协议共同建设西北师范大学,赋予了百年师大新的生机与活力,同时也对学生的培养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扎实的专业基础,主动钻研的学习精神,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同时还要学会自立自强的生活态度是新一代师大学子的共同追求。为了使各位新同学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实现人生发展阶段新的转变,同时也为了使我们能够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服务,我们提倡:从现在开始,让每一位新生独立办理报到手续!
学校鼓励让每位新生从入学的第一天起就积极践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希望各位家长从真正爱护孩子的角度出发,放心让您的孩子自己搬运行李、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手续,自己整理床铺、购置用品,让孩子学会理解他人、帮助他人,让他们尽早的融入集体生活,踏上新的人生征程!
百年师大历来非常重视人才培养工作,为了欢迎新同学的到来,学校不断总结经验,在各方面做了充分的准备。校园内有西北师范大学博物馆,面向广大学生家长全面开放,它承载着学校110多年来悠久的发展历史、厚重的文化底蕴以及丰硕的办学成就,欢迎你们前往参观!从此时起,您的孩子就是西北师范大学大家庭中的一员,校园里设有咨询处、行李寄存处、失物招领处,有志愿者随时提供您所需要的帮助,有老师和同学耐心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请你们放心在家长休息区休息,细细品味孩子的成长,欣赏自己孩子走向独立的每一步!我们也坚信,每位新生都会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最后,衷心祝您工作顺利,万事如意,阖家幸福!
西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七年八月
西北师范大学奖助学金体系介绍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总体分为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三大类,其中学校奖学金设有奖项10余项, 2016-2017学年度我校共有6399名本科生获奖,奖励金额超过1000万元。
学校建立了“奖、贷、勤、补、助”为主的多元资助体系,健全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机制。除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外,学校每年争取各类社会资助金20项。2016年,资助经济困难学生6698人,资助金额2000余万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6000余人次;开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500余个;向社会输送家教超过1000余人次。
绿色通道与生源地助学贷款问答
新生“绿色通道”办理
什么是“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凡被我校录取的、经审核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杂费的新生,学校可批准其暂缓缴纳学杂费,先入校学习,然后根据情况帮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来解决经济困难。
新生如何办理“绿色通道”?
学校每年在新生报到处专门设立“绿色通道”办理点,专人负责接待并确认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保有特殊经济困难的新生正常报到入学。需要办理的学生,需携带《西北师范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及书面申请,到所在学院报到点填写《西北师范大学“绿色通道”申请表》,经审核登记后即可入学注册。
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手续办理
1.凡入学前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在本人《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左上角注明学号、学院、专业、联系电话,并签字确认后,于第一周内将回执单上联交回所在学院团委办公室,学院收齐后统一报至学校,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网上回执。
注:请务将回执单下联自行保存备用。
2.入学前申请其它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学生本人于入学后两周内携带《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到学生发展中心104办公室办理。
学生工作部二维码
西北师范大学学生收费标准一览表
校 园 卡 简 介
根据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整体安排,教学科研网络中心于2017年1月6日顺利完成了智慧“校园一卡通”三期工程。目前我校“校园一卡通”功能覆盖范围有:餐饮消费、图书借阅、机房上机、浴室消费、教材购买、手机圈存、本科生体质测试、门禁考勤管理、网络自助注册缴费、银行卡自助变更、自助存包、自助补换卡、自助现金充值、APP客户端服务等。“校园一卡通”系统包括两张卡片:一张是中国建设银行龙卡(银联磁条卡),另一张是西北师范大学的校园卡。卡户可使用建行龙卡实现金融功能,使用校园卡实现校内的消费、管理功能,以及校外“城市一卡通”功能(包括:城市公交及校外商家小额消费等)。通过安置在各校区内的圈存机、校园卡网络自助服务以及“西师易通”APP,可将校园卡对应的建行龙卡帐户上的指定金额划转到校园卡内消费。凡西北师范大学每届在册的报到新生,每人均可首次免费办理校园卡一张。
西北师范大学2017年新生体检安排表
新生安全注意事项
亲爱的同学们:
欢迎你们来到西北师范大学!为了使刚刚步入大学校园的同学们更好地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顺利度过大学四年时光,在新生报到之际,特向大家做如下安全提示:
一、各种入学手续要由本人或家长直接办理,不要交付陌生人代办各种交费、存款等手续。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不要让陌生人代管,以防钱财被骗。
二、拒绝一切陌生人借用您的手机、银行卡,防止以“求助”为名的诈骗行为,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学校武保处报告。
三、不要贪图小利,防止犯罪分子利用人们贪图小利、攀认老乡等心理,骗取钱财。
四、不要轻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语,不要将自己的家庭住址或其它家庭情况随意告诉他人,以防骗子诈骗您的家人。
五、要把学院老师的联系方式告诉家长,一旦发生情况以便家长能及时与学校沟通。当家长接到有人给您家中打电话,称您的孩子出了车祸或有急病住院,让您向指定帐户上存款时,您一定要先联系学生或学校,核实相关情况,以免上当受骗。
六、拒绝一切到宿舍推销商品的人。如遇可疑人员或上门推销商品之人,请立即向公寓管理人员报告或拨打电话报警。尽量不要在西门外路边摊点等马路市场购买物品,以防买到假货或在购物时财物被盗。
七、宿舍内不要留宿外来人员,更不要随便留宿不明底细的人。离开宿舍时,哪怕是很短的时间,都必须锁好门、关好窗,千万不要怕麻烦。一定要养成随手关门和随手关窗的好习惯。
八、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及钥匙等,不要随便借给他人或乱丢乱放。
九、不要在宿舍存放大量现金,钱款要及时存入银行。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存折、银行卡、身份证、交费单,千万不要用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作为自己的存折和银行卡密码。存折、银行卡应当和身份证分开存放。不要将自己准备取款的信息告诉他人或在宿舍及任何场所流露,在银行自助取款机取款时不要接听手机来电,操作未完成时不要离开取款机,以防银行卡被他人盗用。
十、宿舍是同学们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要提高宿舍防火安全意识。必须做到:不乱接电源,不乱扔烟头,不躺在床上吸烟,不在蚊帐内点蜡烛看书,不焚烧杂物,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使用电炉等电热设备,不擅自使用煤炉、酒精炉、液化气灶具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器具,要人走灯关,台灯不要靠近枕头和被褥。
十一、在图书馆、教室看书或上自习时,不要将装有手机、现金等贵重物品的包放在座位上长时间在外休息或闲聊,以免他人拎包或盗取包内物品。
十二、在市内游玩、购物或办理其它事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遵守公共场所规章制度,注意防火、防盗、防骗。
十三、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一定要走人行横道(斑马线),注意观察来往车辆,以防发生交通事故。
十四、注意饮食卫生。就餐时要选择卫生条件好的摊点,尽量在校内学生食堂就餐,避免到街边的“路边店”或“地摊”就餐,以防食物中毒。
希望同学们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避免安全案(事)件发生,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校内报警电话:7971333、7971982
校园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
西北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节选)
第四章 违纪违规处理
第二十五条 住宿学生在公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一)离开宿舍,忘记关闭水电、门锁的;
(二)推销商品或违规从事经营性活动的;
(三)吸烟和乱扔烟蒂的;
(四)向窗外抛扔垃圾,在窗台、阳台、栏杆上放置杂物的;
(五)打球、踢球、滑旱冰、高声喧哗、播放高音音响的;
(六)在楼道堆放物品、晾晒衣物的;
(七)私自跨宿舍进行电脑网线连接,私拉乱接公共网线的;
(八)拒不接受学校安全、卫生检查的。
第二十六条 住宿学生在公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一)扰乱公寓管理秩序,或对他人的正常学习、生活造成影响的;
(二)擅自调换宿舍或床位的;
(三)经常晚归、夜不归宿的;
(四)饲养宠物的;
(五)骑行大排量、高分贝摩托车的;
(六)故意损坏水、电、暖、网、家具等公共设施,或撬门破锁、私自换锁的;
(七)私拉乱接电线的;
(八)存放淋浴器、电饭锅、电炒锅、电热棒、电熨斗、电热壶、电暖气、电热毯、电磁炉、电炉子、电冰箱、电风扇、洗衣机、微波炉、饮水机、加湿器等电器的;
(九)存放酒精炉、煤油炉、柴油炉、汽油炉、煤气炉等明火设施的。
第二十七条 住宿学生在公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一)出租床位的;
(二)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三)未经允许,在校外租房居住的;
(四)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停放车辆的;
(五)故意损坏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
(六)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
第二十八条 住宿学生在公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留宿异性、在异性宿舍留宿的;
(二)私改线路、破译密码、解除限电开关窃电的,损毁或私自拆装、挪动原装固定用电设施的;
(三)使用淋浴器、电饭锅、电炒锅、电热棒、电熨斗、电热壶、电暖气、电热毯、电磁炉、电炉子、电冰箱、电风扇、洗衣机、微波炉、饮水机、加湿器等电器的;
(四)使用酒精炉、煤油炉、柴油炉、汽油炉、煤气炉等明火设施的;
(五)燃放烟花爆竹,或焚烧物品的;
(六)高空抛物,危及公共安全的。
第二十九条 学生宿舍被查获存放或使用违禁电器或明火设施,宿舍成员互相推诿难以确认责任的,视为宿舍全体学生违章使用,负共同责任。
第三十条 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学生除按照规定赔偿因违纪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自受处分之日起一年内停发其各类助学金和补助、取消评奖评优和资助金评定资格、取消推优入党资格、取消参加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资格等。
第三十一条 在公寓违纪的学生,思想态度不端正,认错不积极,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的,应从重处理。
第三十二条 对于涉及学生公寓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由学校相关部门根据国家、省上及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所列学生违纪行为的处理权限、程序及相关事宜,按照《西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未列举发生在学生公寓内的违纪行为,可参照本办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