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我校奖助学金工作纪律,落实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充分发挥奖助学金激励和育人作用,规范评定工作程序及相关人员行为,确保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和教育厅、学校各类资助政策是为鼓励品学兼优学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推行的一项民生工程,是从根本上实现教育公平的必要手段。
二、认真学习领会国家、教育厅和学校各类奖助学金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思想教育工作,使学生能够真正理解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要求、发放方式、管理办法等。
三、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评定工作。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发放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学院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要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并在评选结果确定后及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在无疑议的情况下再将结果报送学校。
四、严格纪律要求,做好奖助学金发放告知工作,并畅通信息渠道以便接受各类咨询和问题反馈。
五、严格做好奖助学金的发放和监管工作。
1.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二次分配奖助学金;
2.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代学生集中保管银行卡;
3.辅导员、班主任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克扣、提留奖助学金作为班费、学生活动经费等;
4.坚决禁止平均分配奖助学金和“轮流坐庄”,不得擅自变更受奖助学生;
5.坚决禁止相关工作人员(包括学生干部)收取“咨询费”“手续费”等变相收受好处行为;
6.禁止受助学生请客、送礼、奢侈消费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7.禁止其他任何违反国家、甘肃省以及我校有关各类奖助学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如有上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学校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受助学生进行电话问谈或当面约谈,及时解决学生反映的问题与投诉。
七、学校设立奖助学金工作监督电话,受理学生的举报和投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投诉热线:0931-7971450。
八、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