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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07 浏览量:704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2018年修订)和《西北师范大学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我校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化岗位设置

    勤工助学岗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求合理设置,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勤工助学设岗严格把关。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分为固定岗和临时岗,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临时岗位是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各用工单位对目前现有的勤工助学岗位进行梳理,细化工作任务、优化岗位设置,并将勤工助学岗位登记表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备案。党委学生工作部每学年将对各单位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进行审核,按需要和学校分配的名额确定下学年保留、取消或新增的助学岗位。

二、加强岗位管理

    各用工单位需指派一名老师专门负责勤工助学管理工作,应熟悉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人员录用、上岗考勤及报酬发放等工作程序。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应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工作参加勤工助学学生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考核”的原则,勤工助学岗位培训由用工单位负责培训,每学年应组织不少于两次集中培训,培训内容由各用工单位结合实际需要进行。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学生上岗管理,严格考勤,要求学生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协助老师做好工作。对违反勤工助学相关规定的学生,可按照规定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

三、突出育人实效

    各用工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要不断增强学生对学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把勤工助学岗位作为加强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重要载体,培养学生“先做人、后做事、能思考、敢担当”优良品质,不断提升学生的语言表达、工作协调及沟通管理能力,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四、做好酬金发放

    学生勤工助学薪酬按月发放,各用工单位应每天如实做好学生的排班和考勤,每月做好岗位补助核算工作,并在每月20日—25日将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补助发放表报送到党委学生工作部本科生思想教育管理科(205室),电子版发送到xsk@nwnu.edu.cn邮箱。岗位补助通过学生银行卡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至学生本人,严禁将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补助进行二次分配或挪作他用。



    党委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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