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加强研究生工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根据《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实施办法》(西师发〔2016〕163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2023学年度春季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聘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用原则
按需设岗、一人一岗;公开招聘、严格考察、择优录用、定期考核。聘期一般为一学期,原则上中途不得更换。
二、设岗设置与岗位职责
1.岗位设置
(1)学院辅导员助理、学院助管类岗位:
辅导员助理岗位每个学院原则上设立1名;学院助管岗位根据研究生人数,不足500人设立1名,大于500人(含)设立2名。
(2)其他实践岗位(图书管理类岗位、设备维护类岗位、行政管理类岗位)
由学工部根据当年下拨经费情况和各单位、部门实际情况完成核定,与设岗单位充分沟通,设定一定数量的实践岗位。
2.岗位职责
(1)辅导员助理、学院助管类岗位:主要职责为协助所在学院开展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2)图书管理类岗位:主要职责为协助图书馆开展图书上架、排架、古籍整理、书目查重、图书推荐、咨询答疑、数据库引导使用、阅览区域、研修室和计算机机房管理等工作。
(3)设备维护类岗位:主要职责为协助做好承担学校公共教学任务的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和信息化教学设备等的管理和维护。
(4)行政管理类岗位:主要职责为协助相关单位开展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三、聘用对象及条件
1.我校基本修业年限内全日制全脱产在读研究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政治素养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无违纪处分;
3.有一定的实际动手能力和组织能力,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按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和科研任务,并征得导师同意;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聘用;
5.申请辅导员助管类岗位的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四、岗位津贴与工作量要求
1.“三助一辅”岗位基本津贴标准为6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计,依据各单位对实际在岗情况、考核情况按月发放。
2.图书管理类岗位和设备维护类岗位可由设岗单位根据工作量适度调整发放标准,上限不超过基本津贴。
3.岗位津贴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原则上每人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考核合格者准予发放津贴;考核不合格者,当月按不高于基本标准的60%发放;当月实际工作时间不满15天的,岗位津贴按半月发放。
4.未列入“三助一辅”岗位设置计划、未经公开招聘、未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通过聘用的研究生,学校不予发放岗位津贴。
五、聘用程序及时间安排
1. 设岗单位岗位发布。各学院、各部门登录研究生“三助一辅”管理系统:https://yjsy.nwnu.edu.cn/“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查看本部门具体名额,并于3月17日前在平台中填写岗位申报信息,明确各单位设岗的职责要求、所需学生的专业要求、技能要求等,学工部对岗位进行审核后,学生可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向意向岗位提出申请。
2.学生申请。3月18日-20日,研究生在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奖助贷申请-“三助一辅岗位任务管理”-“查看岗位需求”),查看是否具备设岗单位要求,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意向岗位,填写“三助一辅”既往岗位经历,任职能力和条件,做好面试准备等待设岗单位通知。每人最终只能选择一个意向岗位。
3.设岗单位资格审核面试。3月21日-24日,由各设岗单位对照学校“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原则,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学生面试”-“查看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自行通知所有报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并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于3月24日前为每个报名学生录入面试结果(通过/不通过),给出面试意见,帮助学生明确进一步努力方向。各设岗单位和学生进行双向选聘,双向选聘成功则选聘工作结束,视为拟聘人员。
4.未招满人员的设岗单位进行第二轮面试。未招满人员的设岗单位于3月25日继续发布第二轮岗位任务,3月26日学生可通过管理平台参加未招满人员的设岗单位的应聘报名,3月27日-28日未招满人员的设岗单位进行第二轮面试选拔。面试成功者视为待聘用学生。设岗单位于3月28日前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为每个报名学生录入面试结果(通过/不通过),给出面试意见。
5.聘前公示。3月29日-31日,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6.签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设岗单位与拟聘学生签订《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聘用协议书》(附件2),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各设岗单位和聘用学生留存。请各设岗单位于4月4日前将《西北师范大学“三助一辅”研究生信息统计表》(附件3,部分内容系统可导出)(电子版发至邮箱nwyanjiusheng@163.com,纸质版签字盖章)报至学生发展中心101室。党委学生工作部核实无误后统一聘用。
六、岗位考核与管理
1.岗位聘用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研究生“三助一辅”申请、聘用和考核程序,签署聘用协议后岗位不得闲置或无故延长聘期。
2.若有岗位设置不合理、工作安排不到位、无专人管理指导等学生反映较多的设岗单位,一经查实,取消本学年度聘用资格,缩减或停止设岗单位下学年度设岗指标。
3.设岗单位须于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依据实际工作情况对选聘人员进行考核评定,如实填写上报上一月度《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月考核表》(附件4),经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考核结果作为当月岗位工资评定主要依据。材料报送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逾期不再接收。
4.对不能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有重大工作失误、身体原因不适合工作等情况)或聘期内违反有关规定的研究生,经核实无误后,设岗单位可与党委学生工作部协商后予以解聘。解聘学生停发下月津贴并取消再次申请资格。
5.“三助一辅”受聘研究生一旦聘用,中途可以解聘,但不得更换。
6.学期结束前,上岗研究生须向设岗单位递交工作总结,设岗单位根据其工作情况,按优秀、合格、不合格对其聘期表现进行考核评估,并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其中优秀占比不可高于该学期本单位总岗位数的30%。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各类评奖评优。
7.制作聘书、发放岗位津贴、考核和评优等工作全部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信息为准,一律不再接收未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通过聘用的研究生“三助一辅”相关信息。
8.受聘研究生每学期至少保证除头月、末月之外的中间三个月(即春季学期四月、五月、六月,秋季学期十月、十一、十二月)全程在岗,方可获得聘书。
七、有关要求
1. “三助一辅”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各单位、各学院、研究生导师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充分发挥“三助一辅”工作在研究生能力培养、人力资源补充和助学济困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2. 各学院要在研究生中广泛宣传、鼓励和引导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学有余力、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积极申请“三助一辅”岗位,鼓励学生在实践工作中受教育、得锻炼、长才干。
3. 各设岗单位要优化岗位设置,提供有利工作条件,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并定期给予相关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总结用人经验,加强管理,使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真正成为育人和资助并举的有效措施。
4.未尽事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苗娜,联系电话:7971196。
相关附件可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下载。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