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帮助毕业生提高就业技能,引导广大在校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成才观、就业观,为未来求职做好充分准备,学校决定开展2015届“就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就业之星”的评选是为了选树就业典型,引导和带动广大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积极主动就业,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深入挖掘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典型人物和事迹。
二、参评对象
我校已签约的2015届毕业生(全日制国任统招本科生及研究生)。
三、参评条件
参评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校期间通过勤奋学习,积极实践,掌握过硬的专业技能和全面的综合素质,成功实现就业;
2.灵活运用新型媒体,通过多种渠道,如网络招聘、微博求职、视频求职、见习实习等方式,获得就业机会;
3.转变就业观念,响应国家号召,投身边疆建设、返乡就业、服务基层,有突出事迹;
4.求职经历曲折,通过自身不懈努力,最终找到理想工作。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人选征集阶段:6月1日——6月5日
采取学院推荐方式征集,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每学院推荐3—5名毕业生参加评选。
申报材料包括:
①2015届“就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候选人推荐表;
②个人生活彩照一张(6吋)。
③求职经历材料:以“我的求职”为主题,具体题目自拟,一千字以上,主要内容包括求职者的求职经历、求职心得与体验、对下届毕业生的求职建议及对求职就业的所思所想。
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于6月5日前报送至就业中心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220室),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生活照扫描件和求职经历材料打包发送至就业之星评选专用邮箱nwnujyzx@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就业之星评选+学院+姓名”。
(二)评选表彰阶段:6月6日——6月12日
候选人经学院推荐并通过初审后,由教师、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进行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在毕业典礼上予以表彰、颁发证书及奖金。
五、活动信息发布平台:
1.就业信息网:http://grad.nwnu.edu.cn/
2.新浪微博:@西北师大就业中心
3.腾讯微博:@西北师大就业中心
5.活动专用邮箱:nwnujyzx@163.com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西北师范大学2015届“就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候选人推荐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