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8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星期四)至4月7日(星期六),放假3天,4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课。为切实做好清明假期前后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保证学生安全和学校秩序稳定,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1.各学院利用多种形式加强思想教育,倡导学生在“祭祖追思”、参加纪念活动、传承传统文化时,用文明、绿色的方式表达对先人、先烈的哀思,过一个文明、低碳、环保、安全的清明节。
2.放假前,各学院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好假期学生教育管理的相关工作。各学院原则上不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旅游活动,组织集体活动按照程序严格审批报备。
3.辅导员、班主任和研究生导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醒留校学生严格遵守校规校纪,自觉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秩序,不参与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等违反校纪校规的活动,注意防火、防盗、防诈骗。
4.严禁学生擅自下河、池、水库等危险水域游泳(游玩),洗澡、钓鱼等,防止发生溺水事件。
5.教育返乡和外出的学生,注意旅途中的人身、财物和交通等安全问题,不乘坐无牌无证黑“摩的”和无运营手续的私包车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二、严格落实学生请销假制度
1.各学院要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办理好假期离校外出学生的请销假手续。
2.做好学生去向登记工作,密切掌握假期学生去向,准确掌握离校学生、在校学生人数,督促学生按时返校,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学院请假。
三、密切关注学生假期生活情况
1.辅导员、班主任和研究生导师要深入学生宿舍,掌握学生动向,关心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放假期间确保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得到妥善及时的解决,及时协助处置假期期间的学生突发应急事件。
2.辅导员要保持手机开机,保证信息畅通。
四、及时掌握学生返校情况
1.假期结束后,各学院要落实返校集体点名制度,及时统计研究生和本科生的返校人数,准确掌握学生未返校原因和动向,督促其尽快返校,如有异常要及时将相关情况及处置措施向党委学工部报告。
2.各学院于4月8日上午10:00前将研究生和本科生返校情况报党委学生工作部205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8年4月2日